2008年9月30日星期二

九月二十七日 雨 Tag红色的扑腾赛加,车牌ACV 5479

发帖者 小婷 时间: 13:33
这个社会什么时候变了样?
什么时候,人类变得蛮不讲理?路霸,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新名词?

阅读过报章上无数叙导公路上的莽横霸道的人,今天总算被我遇上了。

话说我载母亲到城里的一间诊所抓药,由于只是一阵子,而当时又没有空出来的车位。车子唯有像其他的车子一样停在路边,而我就留在车子的驾驶座等候母亲。

这个时候,车子后面跟来了一辆红色的普藤赛家。他察觉我堵住了他的车道,而他因为旁边的车道适逢红灯,令他无法窜插出去。急性子的他猛按起车笛示意我让路。可是,我被前面的车子堵住前进,根本无法让路给他。于是,我假装不给予理会(事实上在如此进退两难之处,我也无法做些什么),以为他会等待隔壁的车道红灯转绿时,才转换车道。可是万万没有想到,就像是赶着去投胎的他,见我不理睬他,竟然在绿灯后,用自己的车子撞上我的后车厢,转换车道然后绝尘而去。

我估计不到世上竟有如此无理幼稚的人,会做出害人伤己的行为。
我的后车厢只是稍微地刮花,而我估计他的车子也无可幸免,因为在我的后车厢还明显地遗留着红漆色的犯罪痕迹。

我很愤怒,不是因为他撞花我的车子,而是他不可理喻的故意。如果他是不小心,他的一句道歉, 我大可不会和他计较;只是他真的是故意的。当时我机警地在数分钟之内抄下了他的车牌号码,目的是想去报警察的。可是,这念头在各方(长辈)的劝阻下,只好息事宁人,有苦自己吞。不报警的理由是,我们很难对马来西亚警察的办事效率置于好评。在报案前必须附上一些“手续费”之外,很大可能要在警局熬上个数句钟 (此经验我老早尝试过了,只是宗普通的车祸,报案历时约四句钟。至今乃历历在目。)。然后,犯案的人有没因此受到应有的罚款也不得而知,因为马来西亚人很多都不缴交罚款的。

因此,乖巧的我唯有听取长辈的忠告。这一次,我只好自叹倒霉!如果你在路上遇到这一辆红色的扑腾赛加,车牌ACV 5479,请你们帮我转告他 – 多行不义必自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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